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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控股:拟以上市公司15%股权抵债32.25亿元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20日,A股公司新湖中宝公告,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签署了《关于偿债暨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新湖控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湘财股份的部分股票转让给新湖中宝,以抵偿其剩余应付本公司借款本息32.25亿元,转让价格7.52元/股,转让股数428,908,058股(占湘财股份总股本的15.00%)。

值得注意的是,新湖中宝直接持有新湖控股48%股份。

湘财股份同样为A股上市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新湖控股仍为湘财股份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24.13%;新湖中宝成为湘财股份第二大股东,持股17.78%。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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